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

Donggu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Association

工作日9:00-18:00

0769-22993681/22993685

您的位置: 首页 >  政策头条 >  关于报送2023年度年报的公告
关于报送2023年度年报的公告

来源: 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: 2023-12-29 浏览次数: 65

关于报送2023年度年报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3-12-29  浏览次数: -

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各类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(以下简称“代表机构”)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,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。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,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,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及罚款处罚。

  请我市各类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,代表机构于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,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广东)、“粤商通”APP或关注“东莞市场监管”微信公众号,报送2023年度年报。

  特此公告。

粤政易20231229084427.jpg


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3年12月29日



快速入口
服务时间
9:00-18:00 周一至周五
邮箱
dgippa@163.com
联系电话
联系地址
@ 2021 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版权所有 | 技术支持 科兜网 | 粤ICP备202213554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