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

Donggu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Association

工作日9:00-18:00

0769-22993681/22993685

您的位置: 首页 >  政策头条 >  关于发出苏博柒参(东莞)电动自行车制造有限公司《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》的公告
关于发出苏博柒参(东莞)电动自行车制造有限公司《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》的公告

来源: 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: 2025-07-09 浏览次数: 6

关于发出苏博柒参(东莞)电动自行车制造有限公司《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》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5-07-09  浏览次数: -

东市监罚催〔2025〕Z60630301号


苏博柒叁(东莞)电动自行车制造有限公司:

  本局于2024年12月23日对你(单位)作出行政处罚决定(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东市监处罚〔2024〕Z61223301号)。你(单位)在法定期限内对该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:

  1、处罚款人民币贰万陆仟元(¥26000);

  2、没收违法所得壹佰捌拾伍元(¥185)。

 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,本局现催告你(单位)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。

  收到本催告后,你(单书位)有权进行陈述、申辩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,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

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5年06月30日


联系人:孔生、陈生  联系电话: 0769-23109533

联系地址: 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552号一号楼402室



快速入口
服务时间
9:00-18:00 周一至周五
邮箱
dgippa@163.com
联系电话
0769-22993681 /22993685
联系地址
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号UCC寰宇汇金中8栋1306室
@ 2021 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版权所有 | 技术支持 科兜网 | 粤ICP备2022135547号